• slider image 267
  • slider image 268
  • slider image 269
  • slider image 270
  • slider image 271
:::
凃凱珍 - 人事室 | 2023-02-04 | 點閱數: 111

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
 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 112 年 2 月 3 日
發文字號:南市教人(一)字第 1120174322 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如說明二
     
主旨:函轉「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」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12 年 2 月 2 日以臺教人(二)字第 1124200024A 號令修正發布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 112 年 2 月 2 日臺教人(二)字第 1124200024B 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教育部來函影本及其附件各 1 份。

:::

站內搜尋

行動 QR Code

https%3A%2F%2Fwww.sres.tn.edu.tw%2Fmodules%2Ftadnews%2Findex.php%3Fnsn%3D723

全民國防應變手冊和敵我職別-修正圖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