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案徵選活動分「平面設計」、「小書繪本」及「繪畫」3 類,作品請學校採團體報名,不接受個人送件,各類送件件數規定如下: 6 班以下學校最多 5 件、 7-24 班學校最多 10 件、 25 班以上學校最多 15 件作品,班級數以普通班認定;另幼兒園繪畫類至多 5 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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